關于金箔集團基建辦收取服務費的試行辦法
根據集團總部職能轉變、工程管理資源優勢互補的需要,原集團基建辦劃歸金箔房地產公司,并對基建辦的工作職能與流程重新調整;ㄞk將主要負責集團及各公司基建項目的統一申報、登記、備案、論證,原則上除集團重大重要基建項目外,基建辦對各公司基建工程只負責招標開工和辦理驗收手續,不再參與現場管理。但考慮到目前集團各公司的基建工程復雜性及部分公司尚不具備相應工程技術力量,確需基建辦派員參與現場管理,房地產公司對基建工程派員跟蹤服務將收取適當的工程服務費。為此,特制訂如下試運行辦法:
一、基建工程派員跟蹤服務的工作范圍
1、集團總部所在基建項目基建辦必須全程參與。
2、各公司基建項目與房地產基建辦商量后,可結合公司現有工程技術人員和房地產公司相關技術力量,參與項目工程的跟蹤服務,服務范圍包括:(1)協助辦理前期手續,組織招投標;(2)協助建設單位把控基建項目的質量、進度、安全;(3)協助建設單位把控工程主輔材料質量,完成必要的檢驗;(4)辦理工程變更、增加項目的簽證,參加工程驗收,完成竣工決算;(5)參加工程例會,商討工程施工管理方案。
二、基建工程派員跟蹤服務收費標準
1、收費標準(采用累進計算法):工程項目合同價在 300 萬元 (含)以下的,按 1.3%收;超過 300萬元部分,按 1%收;
2、項目需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工期推進,如因非基建辦原因造成的超工期,每超一個月加收服務費 1萬元。
3、服務項目工程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4、特殊工程管理費用的收取由各公司與房地產公司協商處理。